业务涉及房屋建筑、建筑幕墙、电子与智能化、装饰装修、机电工程、钢结构、市政公用工程等。
业务涉及房屋建筑、建筑幕墙、电子与智能化、装饰装修、机电工程、钢结构、市政公用工程等。
施工总承包贰级,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:
(1)28层及以下,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;
(2)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;
(3)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
专业承包贰级,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单项工程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下、高度80米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。
专业承包贰级,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。
专业承包贰级,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、室外装修装饰工程(建筑幕墙工程除外)的施工。
施工总承包三级,可承担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、公用工程和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。
专业承包三级,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24米及以下、总重量600吨及以下、单体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(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)和边长24米及以下、总重量120吨及以下、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。
施工总承包三级,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(1)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;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;公共广场工程;
(2)2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
1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
1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水、污水泵站;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
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;
直径1.5米以内污水管道;
(3)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(站);
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/日燃气工程;
2公斤/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、低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
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;
直径0.2米以内热力管道;
(4)生活垃圾转运站。